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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生活与哲学》(人民教育出版社2008年3月第3版)第八课第二框是“用发展的观点看问题”,其中第二目是“做好量变的准备,促进事物的质变”。教材中在该部分内容中对于量质变问题谈了三个方面的内容,即量质变的定义、量质变的关系、量质变关系原理的方法论意义。从课本的表述来看,我认为有以下几个问题值得商榷:
1.“促进事物的质变”还是“促进事物的发展”问题
《生活与哲学》教材第八课第二框“用发展的观点看问题”第二目的标题是“做好量变准备,促进事物的质变”。质变是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是事物由一种质态向另一种质态的飞跃,是一种根本的、显著的变化。从质变的定义看,质变仅仅是指事物的性质的改变,而这种改变的方向是前进的、上升的还是后退的、下降的,定义中并未指明。教材在“量质变的方法论”内容中指出,“我们要果断地抓住时机,促成质变,实现事物的飞跃和发展”“努力取得优势,才能加快发展”,从该部分的论述看,编者也认为在方法论意义上,关注事物的量变,目的是为了促进事物发生前进的、上升的变化,推动事物的发展。因此,该目标题混淆了质变与发展的区别,未能注意事物质变的方向性,显然是不合适的。我个人觉得,应将该目标题“促进事物的质变”改为“促进事物的发展”显得更为恰当。
2.是否在探究活动中增加“构成事物的成分在排列次序和结构形式上的变化也能引起质变”观点的佐证问题
课本上对量变的定义表述是:事物数量的增减和场所的变更,是一种渐进的,不显著的变化。从定义本身看,事物场所的变更是一种量变,但这种场所的变更也可能导致“构成事物的成分在排列次序和结构形式上的变化”,从而促成事物性质的变化。课本上对量质变关系的表述是:事物的发展总是从量变开始的,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课本上的量质变定义、量质变关系原理论述是一致的,两者均未排斥“构成事物的成分在排列次序和结构形式上的变化也能引起质变”这一观点。然而,课本探究活动中列举了包括“谷堆论证”、“秃头论证”两个实例、“善不积不足以成名,恶不积不足以灭身”等三个名言警句以及马拉松冠军的经验,而这些事例、名言警句等无一不是用来佐证“事物的数量的增减而引起的事物的质变”这一观点的。因此,学生在探究过程中无形的就将“构成事物的成分在排列次序和结构形式上的变化也能引起质变”这一观点排除在外,学生对“量变引起质变”观点的认识可能仅仅局限于“事物数量的增减引起质变”,从而使学生在量质变关系问题上形成了片面的认识。因此,我个人觉得,在该部分的探究问题中,应当增加诸如“田忌赛马”“金刚石和石墨同索异形体”“经济体制改革”等“构成事物的成分在排列次序和结构形式上的变化也能引起质变”观点的佐证。学生日常生活中也经常涉及产业结构调整、所有制结构调整、分配结构调整等结构调整的问题,《经济生活*的教学中也对这些问题给予充分的关注。因此,让学生全面认识量质变问题,无论对于增强学生对生活经验的理解还是深化对《经济生活》相关知识的认知,无疑都是必要的。
3.对量质变不同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在量质变关系原理的方法论部分,教材的论述都是围绕一个主题,即“积极做好量的积累,为事物质变创造条件”。实际上,这样表述的实质就是对量质变不同情况采用了“一刀切”的办法,违背了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原则。事物的量变是质变的前提和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量的积累可能推动事物的发展,但我们也千万不能忘记,有的量变可能会促成事物发生倒退的质变,阻碍事物的发展。例如,列宁同志在Ⅸ共产主义运动中的“左派”幼稚病》也说过,“只要再多走一小步,仿佛是向同一方向的一小步,真理便会变成错误”。因此,对于事物的量变,我们应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课本上提出,“当量变达到一定程度,只有改变事物的性质才能向前发展时,要果断抓住时机,促成质变,实现事物的飞跃和发展”。我们可以设想,在出现“量变达到一定程度,事物继续进行量变,可能出现事物性质的倒退,不利于事物的发展”时,我们该怎么办呢?答案很明显,我们肯定要果断地阻止事物的量变,维持事物性质的稳定。因此,我个人认为,在该部分,应当将该目标题中的“做好量变的准备”改为“重视量变的状况”,将方法论部分表述为:我们要重视量变积累,在量变达到一定程度,改变事物的性质不利于事物向前发展时,我们要坚持适度原则,果断阻止事物的质变,维持事物性质的稳定;在量变达到一定程度,只有改变事物的性质才能向前发展时,要果断抓住时机,促成质变,实现事物的飞跃和发展。
量质变关系原理是哲学中的一个重要原理。对教材内容,我们应坚持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思想,引导学生全面、准确地理解该部分内容,避免学生在该问题的理解和认识上走入误区。
1.“促进事物的质变”还是“促进事物的发展”问题
《生活与哲学》教材第八课第二框“用发展的观点看问题”第二目的标题是“做好量变准备,促进事物的质变”。质变是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是事物由一种质态向另一种质态的飞跃,是一种根本的、显著的变化。从质变的定义看,质变仅仅是指事物的性质的改变,而这种改变的方向是前进的、上升的还是后退的、下降的,定义中并未指明。教材在“量质变的方法论”内容中指出,“我们要果断地抓住时机,促成质变,实现事物的飞跃和发展”“努力取得优势,才能加快发展”,从该部分的论述看,编者也认为在方法论意义上,关注事物的量变,目的是为了促进事物发生前进的、上升的变化,推动事物的发展。因此,该目标题混淆了质变与发展的区别,未能注意事物质变的方向性,显然是不合适的。我个人觉得,应将该目标题“促进事物的质变”改为“促进事物的发展”显得更为恰当。
2.是否在探究活动中增加“构成事物的成分在排列次序和结构形式上的变化也能引起质变”观点的佐证问题
课本上对量变的定义表述是:事物数量的增减和场所的变更,是一种渐进的,不显著的变化。从定义本身看,事物场所的变更是一种量变,但这种场所的变更也可能导致“构成事物的成分在排列次序和结构形式上的变化”,从而促成事物性质的变化。课本上对量质变关系的表述是:事物的发展总是从量变开始的,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课本上的量质变定义、量质变关系原理论述是一致的,两者均未排斥“构成事物的成分在排列次序和结构形式上的变化也能引起质变”这一观点。然而,课本探究活动中列举了包括“谷堆论证”、“秃头论证”两个实例、“善不积不足以成名,恶不积不足以灭身”等三个名言警句以及马拉松冠军的经验,而这些事例、名言警句等无一不是用来佐证“事物的数量的增减而引起的事物的质变”这一观点的。因此,学生在探究过程中无形的就将“构成事物的成分在排列次序和结构形式上的变化也能引起质变”这一观点排除在外,学生对“量变引起质变”观点的认识可能仅仅局限于“事物数量的增减引起质变”,从而使学生在量质变关系问题上形成了片面的认识。因此,我个人觉得,在该部分的探究问题中,应当增加诸如“田忌赛马”“金刚石和石墨同索异形体”“经济体制改革”等“构成事物的成分在排列次序和结构形式上的变化也能引起质变”观点的佐证。学生日常生活中也经常涉及产业结构调整、所有制结构调整、分配结构调整等结构调整的问题,《经济生活*的教学中也对这些问题给予充分的关注。因此,让学生全面认识量质变问题,无论对于增强学生对生活经验的理解还是深化对《经济生活》相关知识的认知,无疑都是必要的。
3.对量质变不同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在量质变关系原理的方法论部分,教材的论述都是围绕一个主题,即“积极做好量的积累,为事物质变创造条件”。实际上,这样表述的实质就是对量质变不同情况采用了“一刀切”的办法,违背了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原则。事物的量变是质变的前提和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量的积累可能推动事物的发展,但我们也千万不能忘记,有的量变可能会促成事物发生倒退的质变,阻碍事物的发展。例如,列宁同志在Ⅸ共产主义运动中的“左派”幼稚病》也说过,“只要再多走一小步,仿佛是向同一方向的一小步,真理便会变成错误”。因此,对于事物的量变,我们应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课本上提出,“当量变达到一定程度,只有改变事物的性质才能向前发展时,要果断抓住时机,促成质变,实现事物的飞跃和发展”。我们可以设想,在出现“量变达到一定程度,事物继续进行量变,可能出现事物性质的倒退,不利于事物的发展”时,我们该怎么办呢?答案很明显,我们肯定要果断地阻止事物的量变,维持事物性质的稳定。因此,我个人认为,在该部分,应当将该目标题中的“做好量变的准备”改为“重视量变的状况”,将方法论部分表述为:我们要重视量变积累,在量变达到一定程度,改变事物的性质不利于事物向前发展时,我们要坚持适度原则,果断阻止事物的质变,维持事物性质的稳定;在量变达到一定程度,只有改变事物的性质才能向前发展时,要果断抓住时机,促成质变,实现事物的飞跃和发展。
量质变关系原理是哲学中的一个重要原理。对教材内容,我们应坚持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思想,引导学生全面、准确地理解该部分内容,避免学生在该问题的理解和认识上走入误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