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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新华社以《红火景象下的楼市之忧》为开篇评论,连续发表了6篇聚焦房地产市场的“新华时评”,多角度评解楼市问题,剑指土地财政以及腐败酿生的高房价。新华社批评房地产的系列评论刊出后,一石激起千层浪,一些重点门户网站争相转载,主流媒体继续跟进。[1]这样针对某一行业、由主流媒体领跑的强势监督报道,就我国当前的传播生态而言,尚不多见。
作为中央级主流媒体,重磅推出主旨鲜明的批评性报道,触及当前社会“绷得最紧的那根弦”,新华社“楼市六评”从某一侧面隐喻着我国媒体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部分,正在突破以往片面强调“正面宣传”的单极化倾向,从舆论“引导”的过度诉求中寻求新的平衡,使舆论“引导”与舆论“监督”保持一种张力,从而发挥新闻媒介社会“稳压器”和“减压阀”的作用,这是符合当前时代新发展的舆论观转向。
转向之一:从媒介诉求到民生诉求
舆论基调的确立,是主流媒体舆论观转向的出发点,直接关系到对舆论导向性的把握。
江泽民同志早在1989年首次提出“舆论导向”的概念,并指出:要“按照党和人民的意志、利益进行舆论导向”。[2]1996年9月26日,江泽民在视察人民日报社时指出:“舆论导向正确,是党和人民之福;舆论导向错误,是党和人民之祸。”[3]
新闻媒体作为社会舆论传播的重要社会工具,其舆论观的价值取向(舆论基调)直接影响到传播的内容、规模和方式,从而决定着舆论形成的速度、强度和效果。特别是涉及民生问题的新闻报道,因为此类新闻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能够直接引发社会舆论。所以主流媒体报道民生新闻的舆论基调就显得尤为重要,是媒介诉求还是民生诉求?这道看似简单的选择题关乎舆论导向正确与否的整个大局。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不仅是社会结构的变革,也是各种利益关系的调整。这个变革的过程,也必然是各种社会矛盾的高发期和频发期。商业心态的泛化、政治热情转向经济竞争的突变,一些新闻媒体对媒介利益诉求选项的过度偏重,往往将受众抛向了经济角逐的战场。
在房地产市场日显扑朔迷离的今天,利益诱惑和信息干扰双重考验着媒体。“回顾近年来的房地产新闻,重市场、轻保障、重利益、轻民生的倾向时有显现”[4];有的报道打着关注民生的伪善旗号,实质却是迎合猎奇心理,献媚受众,日渐偏离了民生轨道。
面对利益纷争的楼市报道,主流媒体如何把握正确导向,坚持民生诉求?新华社“楼市六评”值得一读。评论以非市场的价值观理性审视房地产隐患,突显社会效益因素,在喧嚣一时的楼市报道中发挥“意见领袖”的作用,“过度膨胀的房地产市场绝非经济发展和百姓生活之福”,“只有把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和提高民众生活幸福指数协调起来,房地产市场才可能从当前乱象中突围,获得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5]确立了房地产报道的民生基调。
值得留意的是,房地产报道不仅关系“民生”,更关乎“国计”,既要平民视角,更要顾全大局,新华社“楼市六评”的连续发力也是基于对国家宏观政策走势的整体把握。也正是因为“无论是日前出台的‘国4条’‘国11条’,还是两会上总理所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的相关内容,都已将抑制投机性购房作为我国下一阶段调控房地产市场的主攻方向之一”[6],催生了“六评”之第二评——《不能让楼市成为投机者的乐园》。
应该说,正确且旗帜鲜明的舆论基调,是主流媒体舆论观转向过程中的“导航仪”。
转向之二:遵循新闻传播规律
向新闻传播规律的回归,是当前主流媒体舆论观转向过程中最显著的特点。
2008年6月20日,胡锦涛同志在人民日报社考察工作时指出:“把坚持正确导向和通达社情民意统一起来,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保证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7]2008年11月7日,李长春在第十八届中国新闻奖第九届长江韬奋奖颁奖报告会上的讲话中指出:“把正面宣传为主与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统一起来”。[8]刘云山在2009年1月1日出版的新年第1期《求是》杂志撰文强调,要进一步提高舆论引导能力,掌握话语权、赢得主动权。[9]
在新的媒体格局日渐趋向成熟的当下,普通受众参与意识普遍增强,舆论引导与舆论监督的关系问题,成为新闻传播领域无法回避的一对突出矛盾。主流媒体作为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如何正确认识并科学解决这个问题,关系到国家形象和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关系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当代中国社会在转型期凸显出一些深层次的社会问题,如国家整体利益与个体利益集团之间、各利益群体之间、媒介真实与社会实际之间、媒体舆论监督滥用与舆论监督缺席之间的矛盾等。这些在发展中日渐显露的问题,往往会较为集中地体现在关乎民生的社会舆论话语中。因此,匡正这些问题除了制度层面的努力外,传媒的沟通对话机制和舆论引导能力建设显得越发重要。
在新闻传播领域里,建立普通受众“诉求表达机制”是当务之急。因为如果社会中出现的新矛盾无法通过正常渠道解决,人民群众往往把这种“诉求表达”通过网络媒体进入舆论传播通道。从宏观导向上坚持舆论引导固然重要,但在实际操作中将舆论引导与舆论监督统一起来更为迫切。“既要坚持党性原则,也要坚持反映人民群众的意志和愿望;不能因过分强调党性原则而忽略人民群众的反映和要求,也不能打着党性原则的旗帜而压制、轻视人民群众的正当诉求。”[10]
基于此,新闻媒体突破以往片面强调“正面宣传”的单极化倾向,搭建官方话语与民间话语互通表达的桥梁,向新闻传播规律进行渐进式的回归,反映受众诉求,进行舆论监督,成为我国当前新闻传播生态领域中显现的新动向。新华社“房产六评”应势而生,以立意鲜明的批评性报道,触及当前多种社会利益关系拧成的矛盾结点,将批判的矛头直指地方政府,呼吁“坚决清除房价中的‘腐败成本’”,实现了民间话语的“官媒”表达,做到了舆论引导与舆论监督的有效统一。
新华社“房产六评”作为当前主流媒体舆论观向新闻传播规律回归的一个显著事件,“是中央媒体的决策层对读者的交代,也是向中央反映民意,它的政治意义大于经济意义。”[11]
转向之三:探寻舆论平衡法则
舆论引导与舆论监督的融合与统一,需要探寻舆论平衡的法则,建立“舆论制衡机制”。
较长一段时间以来,我国新闻传播领域存在着两种话语体系,一种是以党报类媒体为代表的“官媒”话语体系,强调国家利益;另一种是以都市报纸类媒体为代表的民间话语体系,关注民间舆情。国家利益与人民利益原本一致的马克思主义新闻思想,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出现了新的矛盾。反映在新闻报道实践中,又演变成舆论引导与舆论监督关系的冲突与调和。科学地认识中国国情下舆论引导与舆论监督这一对矛盾的一体两面,找到对立两极之间的接合点,恰是当前我国主流媒体舆论观转向的标的所指。
首先,二者是“平衡”共生关系。舆论引导与舆论监督是“提倡”与“批评”的两种声音,二者的“平衡”表现为“和而不同”,顾此失彼将陷入舆论片面化的被动处境。
其次,二者保持“制衡”的张力。舆论引导与舆论监督发挥着各自不同的作用。不宜过度偏重,过犹不及,要善于掌握其中的“度”。尤其在宣传报道方面,把握不好“度”可能会带来不良后果。过多的负面信息传播可能引发受众焦虑,产生社会不安,但过多的正面信息传递也可能引起怀疑,降低公众对媒介的信任度。
第三,适度调适,提倡建设性。在报道力度上,根据社会需求和工作重点适当调适。或正面宣传报道的力度大一些,或舆论监督报道的力度大一些,但又绝非以数量匹配作为比较的标准,落脚点在于对社会的建设性作用。
新华社“房产六评”作为舆论引导与舆论监督关系制衡中显现出的一种媒介现象,就是以平衡理性且富于建设意义为落点的。其适时而生,形成规模,同时适可而止,不破不立,提出“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健全,行政调控已不能解决所有问题,应该让符合市场规律、可灵活运用的税收杠杆发挥更大作用”[13]的建议,旨在促使楼市问题朝着有利于解决的方向发展。
正如喻国明教授所言:今天社会的一个突出特征就是它的多元化,而多元化的社会是需要保持一种相对的平衡状态的。[14]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一支重要推动力量和干预力量,主流媒体从舆论“引导”的过度诉求向新闻传播规律回归,探寻舆论平衡的法则,目的在于能够更加准确地反映社会现实及其内外联系,更好地发挥社会“瞭望哨”和舆论“稳压器”的作用。
从近日新华社“房产六评”所窥见的主流媒体舆论观的可喜转向,是否预示着我国媒介功能的又一次延展和完善?对此,我们拭目以待。
注释
[1]《人民日报》在4月1日开始“追问中国楼市”,并在6日和7日发表多篇文章,追问中国楼市的改革之路。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光明日报》《中国青年报》等中央媒体随后也进行了跟进报道
[2]《十三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册,人民出版社,第767页
[3]《江泽民文选》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563页
[4] 徐勋国:《楼市变动中媒体的专业表达》,《新闻记者》,2009年第11期
[5] 新华网,《红火景象下的楼市之忧》,2010年3月28日
[6] 新华网,《不能让楼市成为投机者的乐园》,2010年3月29日
[7]《人民日报》,2008年6月21日
[8]《人民日报》,2008年11月10日
[9] 中国新闻网,2009年1月1日
[10]尹韵公:《新闻与写作》,2008年第7期
[11]http://www.19lou.com/forum-
111-thread-27405181-1-1.html
[12]童兵:《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舆论监督的论述》,《新闻爱好者》,2007年第22期
[13]新华网,《税收杠杆应发挥更大作用》,2010年4月2日
[14]喻国明:《记者应成为信息不对称社会的平衡者》,《青年记者》,2008年11月上
(作者系中国传媒大学党报党刊研究中心报刊理论方向博士研究生)
作为中央级主流媒体,重磅推出主旨鲜明的批评性报道,触及当前社会“绷得最紧的那根弦”,新华社“楼市六评”从某一侧面隐喻着我国媒体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部分,正在突破以往片面强调“正面宣传”的单极化倾向,从舆论“引导”的过度诉求中寻求新的平衡,使舆论“引导”与舆论“监督”保持一种张力,从而发挥新闻媒介社会“稳压器”和“减压阀”的作用,这是符合当前时代新发展的舆论观转向。
转向之一:从媒介诉求到民生诉求
舆论基调的确立,是主流媒体舆论观转向的出发点,直接关系到对舆论导向性的把握。
江泽民同志早在1989年首次提出“舆论导向”的概念,并指出:要“按照党和人民的意志、利益进行舆论导向”。[2]1996年9月26日,江泽民在视察人民日报社时指出:“舆论导向正确,是党和人民之福;舆论导向错误,是党和人民之祸。”[3]
新闻媒体作为社会舆论传播的重要社会工具,其舆论观的价值取向(舆论基调)直接影响到传播的内容、规模和方式,从而决定着舆论形成的速度、强度和效果。特别是涉及民生问题的新闻报道,因为此类新闻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能够直接引发社会舆论。所以主流媒体报道民生新闻的舆论基调就显得尤为重要,是媒介诉求还是民生诉求?这道看似简单的选择题关乎舆论导向正确与否的整个大局。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不仅是社会结构的变革,也是各种利益关系的调整。这个变革的过程,也必然是各种社会矛盾的高发期和频发期。商业心态的泛化、政治热情转向经济竞争的突变,一些新闻媒体对媒介利益诉求选项的过度偏重,往往将受众抛向了经济角逐的战场。
在房地产市场日显扑朔迷离的今天,利益诱惑和信息干扰双重考验着媒体。“回顾近年来的房地产新闻,重市场、轻保障、重利益、轻民生的倾向时有显现”[4];有的报道打着关注民生的伪善旗号,实质却是迎合猎奇心理,献媚受众,日渐偏离了民生轨道。
面对利益纷争的楼市报道,主流媒体如何把握正确导向,坚持民生诉求?新华社“楼市六评”值得一读。评论以非市场的价值观理性审视房地产隐患,突显社会效益因素,在喧嚣一时的楼市报道中发挥“意见领袖”的作用,“过度膨胀的房地产市场绝非经济发展和百姓生活之福”,“只有把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和提高民众生活幸福指数协调起来,房地产市场才可能从当前乱象中突围,获得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5]确立了房地产报道的民生基调。
值得留意的是,房地产报道不仅关系“民生”,更关乎“国计”,既要平民视角,更要顾全大局,新华社“楼市六评”的连续发力也是基于对国家宏观政策走势的整体把握。也正是因为“无论是日前出台的‘国4条’‘国11条’,还是两会上总理所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的相关内容,都已将抑制投机性购房作为我国下一阶段调控房地产市场的主攻方向之一”[6],催生了“六评”之第二评——《不能让楼市成为投机者的乐园》。
应该说,正确且旗帜鲜明的舆论基调,是主流媒体舆论观转向过程中的“导航仪”。
转向之二:遵循新闻传播规律
向新闻传播规律的回归,是当前主流媒体舆论观转向过程中最显著的特点。
2008年6月20日,胡锦涛同志在人民日报社考察工作时指出:“把坚持正确导向和通达社情民意统一起来,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保证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7]2008年11月7日,李长春在第十八届中国新闻奖第九届长江韬奋奖颁奖报告会上的讲话中指出:“把正面宣传为主与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统一起来”。[8]刘云山在2009年1月1日出版的新年第1期《求是》杂志撰文强调,要进一步提高舆论引导能力,掌握话语权、赢得主动权。[9]
在新的媒体格局日渐趋向成熟的当下,普通受众参与意识普遍增强,舆论引导与舆论监督的关系问题,成为新闻传播领域无法回避的一对突出矛盾。主流媒体作为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如何正确认识并科学解决这个问题,关系到国家形象和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关系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当代中国社会在转型期凸显出一些深层次的社会问题,如国家整体利益与个体利益集团之间、各利益群体之间、媒介真实与社会实际之间、媒体舆论监督滥用与舆论监督缺席之间的矛盾等。这些在发展中日渐显露的问题,往往会较为集中地体现在关乎民生的社会舆论话语中。因此,匡正这些问题除了制度层面的努力外,传媒的沟通对话机制和舆论引导能力建设显得越发重要。
在新闻传播领域里,建立普通受众“诉求表达机制”是当务之急。因为如果社会中出现的新矛盾无法通过正常渠道解决,人民群众往往把这种“诉求表达”通过网络媒体进入舆论传播通道。从宏观导向上坚持舆论引导固然重要,但在实际操作中将舆论引导与舆论监督统一起来更为迫切。“既要坚持党性原则,也要坚持反映人民群众的意志和愿望;不能因过分强调党性原则而忽略人民群众的反映和要求,也不能打着党性原则的旗帜而压制、轻视人民群众的正当诉求。”[10]
基于此,新闻媒体突破以往片面强调“正面宣传”的单极化倾向,搭建官方话语与民间话语互通表达的桥梁,向新闻传播规律进行渐进式的回归,反映受众诉求,进行舆论监督,成为我国当前新闻传播生态领域中显现的新动向。新华社“房产六评”应势而生,以立意鲜明的批评性报道,触及当前多种社会利益关系拧成的矛盾结点,将批判的矛头直指地方政府,呼吁“坚决清除房价中的‘腐败成本’”,实现了民间话语的“官媒”表达,做到了舆论引导与舆论监督的有效统一。
新华社“房产六评”作为当前主流媒体舆论观向新闻传播规律回归的一个显著事件,“是中央媒体的决策层对读者的交代,也是向中央反映民意,它的政治意义大于经济意义。”[11]
转向之三:探寻舆论平衡法则
舆论引导与舆论监督的融合与统一,需要探寻舆论平衡的法则,建立“舆论制衡机制”。
较长一段时间以来,我国新闻传播领域存在着两种话语体系,一种是以党报类媒体为代表的“官媒”话语体系,强调国家利益;另一种是以都市报纸类媒体为代表的民间话语体系,关注民间舆情。国家利益与人民利益原本一致的马克思主义新闻思想,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出现了新的矛盾。反映在新闻报道实践中,又演变成舆论引导与舆论监督关系的冲突与调和。科学地认识中国国情下舆论引导与舆论监督这一对矛盾的一体两面,找到对立两极之间的接合点,恰是当前我国主流媒体舆论观转向的标的所指。
首先,二者是“平衡”共生关系。舆论引导与舆论监督是“提倡”与“批评”的两种声音,二者的“平衡”表现为“和而不同”,顾此失彼将陷入舆论片面化的被动处境。
其次,二者保持“制衡”的张力。舆论引导与舆论监督发挥着各自不同的作用。不宜过度偏重,过犹不及,要善于掌握其中的“度”。尤其在宣传报道方面,把握不好“度”可能会带来不良后果。过多的负面信息传播可能引发受众焦虑,产生社会不安,但过多的正面信息传递也可能引起怀疑,降低公众对媒介的信任度。
第三,适度调适,提倡建设性。在报道力度上,根据社会需求和工作重点适当调适。或正面宣传报道的力度大一些,或舆论监督报道的力度大一些,但又绝非以数量匹配作为比较的标准,落脚点在于对社会的建设性作用。
新华社“房产六评”作为舆论引导与舆论监督关系制衡中显现出的一种媒介现象,就是以平衡理性且富于建设意义为落点的。其适时而生,形成规模,同时适可而止,不破不立,提出“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健全,行政调控已不能解决所有问题,应该让符合市场规律、可灵活运用的税收杠杆发挥更大作用”[13]的建议,旨在促使楼市问题朝着有利于解决的方向发展。
正如喻国明教授所言:今天社会的一个突出特征就是它的多元化,而多元化的社会是需要保持一种相对的平衡状态的。[14]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一支重要推动力量和干预力量,主流媒体从舆论“引导”的过度诉求向新闻传播规律回归,探寻舆论平衡的法则,目的在于能够更加准确地反映社会现实及其内外联系,更好地发挥社会“瞭望哨”和舆论“稳压器”的作用。
从近日新华社“房产六评”所窥见的主流媒体舆论观的可喜转向,是否预示着我国媒介功能的又一次延展和完善?对此,我们拭目以待。
注释
[1]《人民日报》在4月1日开始“追问中国楼市”,并在6日和7日发表多篇文章,追问中国楼市的改革之路。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光明日报》《中国青年报》等中央媒体随后也进行了跟进报道
[2]《十三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册,人民出版社,第767页
[3]《江泽民文选》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563页
[4] 徐勋国:《楼市变动中媒体的专业表达》,《新闻记者》,2009年第11期
[5] 新华网,《红火景象下的楼市之忧》,2010年3月28日
[6] 新华网,《不能让楼市成为投机者的乐园》,2010年3月29日
[7]《人民日报》,2008年6月21日
[8]《人民日报》,2008年11月10日
[9] 中国新闻网,2009年1月1日
[10]尹韵公:《新闻与写作》,2008年第7期
[11]http://www.19lou.com/forum-
111-thread-27405181-1-1.html
[12]童兵:《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舆论监督的论述》,《新闻爱好者》,2007年第22期
[13]新华网,《税收杠杆应发挥更大作用》,2010年4月2日
[14]喻国明:《记者应成为信息不对称社会的平衡者》,《青年记者》,2008年11月上
(作者系中国传媒大学党报党刊研究中心报刊理论方向博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