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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301文献标识码:A
摘要:此文讨论中,首先引入与土地征收审批制度相关的基础理论,以便对本文的观点阐明建立基础;对土地征收、转用审批制度进行历史、背景、发展、问题等的客观阐述,有利于理解与探讨“征转分离”制度的风险与优势;然后,将征转分离与征转一体进行对比研究,深一步证明在市场经济时期的大背景下,城市化、工业化进程加快的今天,建设用地需求急速上升,导致“征转分离”制度的出现是具有历史意义。在文中加入现行土地审批模式的问题,总结出土地审批模式的完善优化措施。
关键词:土地征收审批;土地征转分离;征转一体;土地审批模式
一、 土地征转分离的相关理论基础
土地审批制度
土地审批制度是指國家行政机关依法审查相对人的申请,并决定是否准许申请人从事某种活动或者实施某种行为的各项具体制度的总称,具体包括规定审批机关、审批事项设定、审批职能、审批范围、申请、审查及审批程序、费用及监督检查、撤销、变更审批的方式等方面的制度。[1]土地审批制度是行政审批制度中的一个子审批制度,符合以上行政审批制度各项设定,土地审批制度具体包括:审批程序、审批权限、审批材料等方面的内容。
土地征收制度
土地征收是指国家因进行经济、文化、国防建设以及兴办社会公共事业的需要,强制的将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收归国有,并给予一定补偿的行为,是政府强制性取得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一种方式。《宪法》第十条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
土地征转分离
“征转分离”,即土地征收和农用地(未利用地)转用相对分离,指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将重点发展区域和近期建设项目用地涉及的集体土地先行征收,再根据开发需要和年度农用地(未利用地)转用计划指标等情况,适时实施转用。
二、土地征转分离制度的研究背景
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与发展的根本,在我国经济的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改革开放至今,我国广阔的土地面积为国内经济的飞速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依托于廉价的劳动力资本和低廉的土地价格,借助于经济全球化与跨国公司国际间转移的良好机遇,我国国民生产总值已翻了几翻,人均GDP也有了显著提高。
而长期不注重可持续发展与保护环境,也为我国今后的经济发展埋下了隐忧。将近30年的时间里,我国的耕地面积已经减少了1亿多亩,达到18亿亩的耕地红线。随着工业化与城镇化的进一步发展,建设用地越来越紧张,各类矛盾进一步加剧,有关土地问题的上访案件占到上访总数的40%,其中一半以上涉及征地问题,土地问题已经为我国的可持续发展敲响了警钟,如何高效的利用土地,化解当前积聚在土地领域的矛盾,改善当前的土地征制度,最大限度的保护广大农村劳动人民的利益,是我国当前和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的工作重点。
土地征转制度是我国保护土地资源的主要手段,在提高土地资源使用效率、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保证土地资源使用的合法合理性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随着城镇一体化进程的加快,现有土地征转不分离的弊端日益显现出来,如土地审批征收过程中的贪污腐败现象越来越严重、土地征收过程不规范、违法用地现象日益猖獗、对农民的补偿费偏低,不能很好的支持其安家落户等,严重阻碍了我国经济发展的步伐,不利于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出现上述现象时有多方面原因的,首先是我国对土地征收的相关法律法规并不健全,给某些不法分子带来了可乘之机,其次是当前我国的土地征转制度已经不适用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要求,无论是征收方式还是具体做法均存在缺陷,且未有相关部分对该过程进行监督,如现有的土地征转制度对补偿标准、农村相关人员的安置等方面的规定均存在不合理性,已经不能满足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因此,要从根本上解决上述问题,必须改善当前我国的土地征转制度,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督机制的建设,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及城乡一体化进程的顺利实现扫清障碍,奠定基础。
三、土地征转分离制度的研究意义
(1)有利于保护耕地,实现可持续发展,为和谐社会的建设作出贡献
我国是农业大国,也是人口大国,农业在促进国民经济稳定健康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而耕地是农业赖以发展的基础。当前我国土地征转制度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及农村城镇化步伐的推进都不利于保护农村耕地,阻碍可持续发展的顺利实施。在土地征收过程中,有必然会滋生腐败、寻租等现象,在一定程度上会加剧社会矛盾。由此可知,土地问题关系着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过程是否顺利,因此,在审批管理角度改善当前我国的土地征转分离制度,不仅有助于改善当前我国土地制度中存在的若干问题,也有助于农业、农村、农民和谐稳定的生活,贯彻土地政策的基本国策,促进我国经济和谐稳定健康发展,早日实现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
(2)有利于推进农村城镇化的进程,促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及改革土地行政管理体制
农村城镇化、城乡一体化建设当前已经被提上日程,而改善当前我国的土地征转制度,可为其开辟一条崭新的路径,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带动城乡一体化的进程,为农村经济的发展增砖添瓦。而解决当前土地征收制度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不仅有利于减少当前土地审批、征转过程中滋生的寻租、腐败现象的发生,也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升政府的正面形象,加快服务型、廉洁政府的建设步伐,同时有助于深化我国的土地行政管理体制。此外,在行政审批视角对我国的土地征转制度进行研究,有助于在理论视角为与土地征收有关的问题增添新的研究内容。
参考文献
[1]高超.我国征地制度及征地实践中的问题研究[D].天津:天津大学,2008,11-11.
[2]刘国乾. 土地征收审批的正当程序改革. 法学研究,2012(4)
[3]李珍贵,“征转分离”是一把“双刃剑”——基于各地实践与探索的分析[J]中国土地,2012(05):28-30.
[4]肖阳,“征转分离”土地审批管理模式初探[J].安徽农业科学,2012(40):14031-14033.
作者简介:赵越 女(1989—),山西太原人,山西财经大学研究生在读,土地资源管理专业,研究方向:土地利用与规划。
摘要:此文讨论中,首先引入与土地征收审批制度相关的基础理论,以便对本文的观点阐明建立基础;对土地征收、转用审批制度进行历史、背景、发展、问题等的客观阐述,有利于理解与探讨“征转分离”制度的风险与优势;然后,将征转分离与征转一体进行对比研究,深一步证明在市场经济时期的大背景下,城市化、工业化进程加快的今天,建设用地需求急速上升,导致“征转分离”制度的出现是具有历史意义。在文中加入现行土地审批模式的问题,总结出土地审批模式的完善优化措施。
关键词:土地征收审批;土地征转分离;征转一体;土地审批模式
一、 土地征转分离的相关理论基础
土地审批制度
土地审批制度是指國家行政机关依法审查相对人的申请,并决定是否准许申请人从事某种活动或者实施某种行为的各项具体制度的总称,具体包括规定审批机关、审批事项设定、审批职能、审批范围、申请、审查及审批程序、费用及监督检查、撤销、变更审批的方式等方面的制度。[1]土地审批制度是行政审批制度中的一个子审批制度,符合以上行政审批制度各项设定,土地审批制度具体包括:审批程序、审批权限、审批材料等方面的内容。
土地征收制度
土地征收是指国家因进行经济、文化、国防建设以及兴办社会公共事业的需要,强制的将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收归国有,并给予一定补偿的行为,是政府强制性取得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一种方式。《宪法》第十条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
土地征转分离
“征转分离”,即土地征收和农用地(未利用地)转用相对分离,指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将重点发展区域和近期建设项目用地涉及的集体土地先行征收,再根据开发需要和年度农用地(未利用地)转用计划指标等情况,适时实施转用。
二、土地征转分离制度的研究背景
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与发展的根本,在我国经济的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改革开放至今,我国广阔的土地面积为国内经济的飞速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依托于廉价的劳动力资本和低廉的土地价格,借助于经济全球化与跨国公司国际间转移的良好机遇,我国国民生产总值已翻了几翻,人均GDP也有了显著提高。
而长期不注重可持续发展与保护环境,也为我国今后的经济发展埋下了隐忧。将近30年的时间里,我国的耕地面积已经减少了1亿多亩,达到18亿亩的耕地红线。随着工业化与城镇化的进一步发展,建设用地越来越紧张,各类矛盾进一步加剧,有关土地问题的上访案件占到上访总数的40%,其中一半以上涉及征地问题,土地问题已经为我国的可持续发展敲响了警钟,如何高效的利用土地,化解当前积聚在土地领域的矛盾,改善当前的土地征制度,最大限度的保护广大农村劳动人民的利益,是我国当前和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的工作重点。
土地征转制度是我国保护土地资源的主要手段,在提高土地资源使用效率、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保证土地资源使用的合法合理性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随着城镇一体化进程的加快,现有土地征转不分离的弊端日益显现出来,如土地审批征收过程中的贪污腐败现象越来越严重、土地征收过程不规范、违法用地现象日益猖獗、对农民的补偿费偏低,不能很好的支持其安家落户等,严重阻碍了我国经济发展的步伐,不利于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出现上述现象时有多方面原因的,首先是我国对土地征收的相关法律法规并不健全,给某些不法分子带来了可乘之机,其次是当前我国的土地征转制度已经不适用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要求,无论是征收方式还是具体做法均存在缺陷,且未有相关部分对该过程进行监督,如现有的土地征转制度对补偿标准、农村相关人员的安置等方面的规定均存在不合理性,已经不能满足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因此,要从根本上解决上述问题,必须改善当前我国的土地征转制度,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督机制的建设,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及城乡一体化进程的顺利实现扫清障碍,奠定基础。
三、土地征转分离制度的研究意义
(1)有利于保护耕地,实现可持续发展,为和谐社会的建设作出贡献
我国是农业大国,也是人口大国,农业在促进国民经济稳定健康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而耕地是农业赖以发展的基础。当前我国土地征转制度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及农村城镇化步伐的推进都不利于保护农村耕地,阻碍可持续发展的顺利实施。在土地征收过程中,有必然会滋生腐败、寻租等现象,在一定程度上会加剧社会矛盾。由此可知,土地问题关系着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过程是否顺利,因此,在审批管理角度改善当前我国的土地征转分离制度,不仅有助于改善当前我国土地制度中存在的若干问题,也有助于农业、农村、农民和谐稳定的生活,贯彻土地政策的基本国策,促进我国经济和谐稳定健康发展,早日实现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
(2)有利于推进农村城镇化的进程,促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及改革土地行政管理体制
农村城镇化、城乡一体化建设当前已经被提上日程,而改善当前我国的土地征转制度,可为其开辟一条崭新的路径,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带动城乡一体化的进程,为农村经济的发展增砖添瓦。而解决当前土地征收制度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不仅有利于减少当前土地审批、征转过程中滋生的寻租、腐败现象的发生,也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升政府的正面形象,加快服务型、廉洁政府的建设步伐,同时有助于深化我国的土地行政管理体制。此外,在行政审批视角对我国的土地征转制度进行研究,有助于在理论视角为与土地征收有关的问题增添新的研究内容。
参考文献
[1]高超.我国征地制度及征地实践中的问题研究[D].天津:天津大学,2008,11-11.
[2]刘国乾. 土地征收审批的正当程序改革. 法学研究,2012(4)
[3]李珍贵,“征转分离”是一把“双刃剑”——基于各地实践与探索的分析[J]中国土地,2012(05):28-30.
[4]肖阳,“征转分离”土地审批管理模式初探[J].安徽农业科学,2012(40):14031-14033.
作者简介:赵越 女(1989—),山西太原人,山西财经大学研究生在读,土地资源管理专业,研究方向:土地利用与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