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家思想与秦的兴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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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战国是中国历史上思想最为活跃的时期,那时候各个学派鼎足而立,真可谓是百家争鸣。各个国家为了强国、富国,争霸天下,轰轰烈烈的展开了一场变法运动。特别是秦国,从一个边陲的弱国、穷国,通过变法一举成为天下超级强国,最终统一了列国,结束了战国时代。《大秦帝国》一共有六部,以秦献公战亡,秦孝公即位写起至始皇统一六国,从中可以完整的了解到战国时期各国的政治、经济情况与人文风貌,特别是各国轰轰烈烈的变法历程。在这一时期,正是法家思想发展的黄金时代。
  法家即“以法名家”,是一个以“重法”而闻名的学术流派,主张“任法而治”。其思想的核心在于倡导“法治”、重视耕战、强化君主专制与独裁统治。法家思想的渊源最早可以上溯至春秋时期的管仲、子产、邓析等人的思想之中,但直至战国初期,法家学派才真正形成,其主要标志是《法经》的编撰成功。法家一派有众多极具影响力的人物,除了萌芽时期的管仲、子产、邓析外,还有战国初期的李悝、吴起,中期的商鞅、慎到、审不害以及末期的韩非、李斯,其中对秦有重要影响的法家代表人物主要有商鞅、韩非、李斯。秦是在西周东迁时才被周平王封为诸侯,且地处西陲,常年与羌戎部落为伴,因此无论在经济、政治、军事上均比较落后。在经过孝公时期的商鞅变法后,秦国后来居上,一跃成为七国之首;至秦王嬴政时,采用韩非思想终于完成统一大业,成为千古一帝;短短十四载后,秦王朝因专任法家思想治国导致二世而亡。可以说秦王朝的整个兴衰历史均与法家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法家思想是影响秦兴衰成败的重要因素。
  看完本书,我常常想,当时的战国人才辈出,不乏能臣雄主,为什么只有秦国的变法最终能成功呢?慢慢的我从书中体悟到,制定正确的法令虽难,但严格的执法更难。特别是在新法推行的前期,法令推行肯定会触及到很多阶级的利益,法令推行期间所面临的巨大阻力是对执法者和护法者严峻的考验。记得在书中商鞅曾问他的下属知不知道为什么用一只独角兽作为执法机构的图徽,当时他的下属无人能够答出。商鞅解释道那是因为独角兽单单只长一角,这象征着法无二出。在执法中,无论是皇亲国戚还是平民百姓都要一视同仁。为此,太子赢驷因为触法被贬乡野,秦孝公的哥哥赢虔因为触法受消鼻之刑,秦国乡民因为争水而发生械斗,商鞅在渭水河畔一次就斩杀了因械斗触法的七百乡民。虽然六国因此称秦国是暴秦,称商鞅是酷吏,但是秦国百姓却因此知道了法为何物,秦国快速强大起来。在秦人的心中,商鞅非但不是酷吏,而是他们万世爱戴的商君。所以,故古往今来,执法不怕严,就算再严苛,只要合理,只要能一视同仁,老百姓都能做到守法、护法。在如今,我国正处于法制社会建设的初级阶段,在期间面临着巨大的挑战。一方面随着社会的发展,社会关系日复杂,我们的法律体系还不够全面,在执法过程中很多问题无法找到有力的法律依据。另一方面我们又存在着执法不严的情况,执法力度的欠缺直接影响到法律在社会中的公信力。
  就算建立了完善的法律体系,有了一支极具战斗力的执法队伍,法律要真正的发挥它的效能,还必须法入民心,做到真正的固法。当年太子赢驷曾经问过商鞅,说是新法虽成,但是还是存在很多纰漏,为什么不立即颁令进行修改。商鞅解释说,正是因为新法初成,守法之精神还未深入民心,朝令夕改,不利于守法、护法之精神深入民心。一部新法要严格贯彻和执行20年以上才能使百姓和官员知道法为何物,法之精神才能深入人心,那时再对法令进行修改就不会因为法令朝令夕改引起民众的猜疑。先不说商鞅处理的方法对不对,但其言语中透漏出的固法的重要性确是无容置疑的。只有严格执法在20年以上,法理之精神才能真正的深入民心。而只有法律之精神真正深入到了百姓的心里,融入到了社会的生活之中,依法治国才能真正实现。正是因为固法成功,秦国在秦始皇之前经历了三代弱主,但是秦国并没乱,也没有因此衰弱,依然保持了强大。无论是官府还是民众都依法行事,国家机器才能够保持强大的生命力,这就是法律的功效。严格执法是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而全面的普法才能让百姓知法、守法和用法。真正要建立法治社会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政府和民众共同努力。我们说要严格执法,要坚定固法,但是法律之内容并不是一陈不变的,法律的内容要随着社会的发展不断完善,不断革新。就像秦国一样,变法使得秦国在战国时期一支独秀,最终统一了中国。但是,这么有生命力的法律却没能使得秦国在统一后依旧强大,而是迅速走向了衰落。这是为什么?
  秦国采用法家思想由弱而变强,完成了一统六国的千秋功业,也因过分迷信法家思想而导致短短二世而亡。纵观整段历史,我们至少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天下可逆取,但必须顺守。即可用暴力夺取天下但必须用仁道维系政权。战国争雄的时代,法家所主张的以法律来统一人们的思想认识,规范人们的行为,将所有的注意力集中到致力耕战,富国强兵上来,是符合社会发展的需要,也是战国乱世图存兼并的需要,因此秦国采用法家思想是明智的,这也正是秦国之所以能迅速强大并夺得天下的主要原因。但当天下一统后,一味采用法家思想却是不符合时宜的,因为刚刚经过战争创伤的人民,特别是山东六国的臣民,最需要的是修养生息,安居乐业,但始皇以及二世却依然采用法家思想来治理国家,大肆采用严刑峻法,实行极端的专制统治,结果导致民不聊生,将泱泱大秦帝国变成一个人间炼狱,其覆亡亦属在所难免,这深刻反映了始皇以及二世缺乏统治王朝的经验,过分依赖法家思想。其实对于法家思想,我们不应抱有任何偏见,它只是一种治国的策略,而不是一个可以解决任何问题的法宝,它也有自身所无法解决的局限性,尤其是其中的“重刑”思想以及极端的专制统治策略。但是,它对于秦的速亡,从理论角度而言,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因为始皇以及二世在治理国家过程中所实施的政策均深深印刻有法家思想的烙印。正是有法家思想作为理论基础存在,加上始皇以及二世对其的过分依赖,并在实践中将其发挥到极致,才导致了秦的速亡。
  实际上,无论哪一个国家要想长治久安,没有健全的法律制度都是不可想象的,其实这样的启示在我们现代社会也有所体现,如今我们的社会,不仅提倡依法治国,还提倡以德治国,“法治”是对违法犯罪行为起到震慑作用,使国家的运行轨道朝法制化方向前进,而“德治”却是起到教育感化作用,以图自新。当然,我们现代的“法治”与“德治”与法家和儒家所分别主张的“法治”与“德治”是有本质区别的,法家的“法治”以及儒家的“德治”归根结底是为了维护封建君主专制,是地主阶级统治的工具,实为“人治”,即“君主一人之治”。而现代“法治”与“德治”所维护的是广大人民的利益,其根本目的是为了广大人民而服务,是建立在现代民主宪政意义上的“法治”与“德治”。
  随着时代的发展,法律在社会中的地位越高,起到的作用越大,我们法律人肩头的责任就越重。时代赋予了我们责任,法制改革的大潮把我们推向了时代的前沿,我们会用我们的心血浇灌和守护这朵迎风怒放的法制之花!
  参考文献:
  [1]孙皓辉.《大秦帝国》、第1版.河南文艺出版社.2008。
  [2]俞荣根.《中国法律思想史》.第1版.北京:法律出版社,2000。
  [3]王子今、方光华.《中国历史》.第1版.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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